二六章:永别,燃烧生命的咏唱!(第2 / 3页)
刹那之间,魔物被一分为二,直接摔在了地上,从两块巨大的冰块变成了碎冰渣。
就这样,第一只魔物被温可欣轻松解决掉了!
待这只魔物死后,天羽才敢睁开眼睛。结果视线刚明朗起来,她就看到了身旁的温可欣和那位不知名的小哥。
而温可欣也才松了一口气,心想小羽总算是安全了。
正当她以为一切就快要结束时,胸口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她隐隐觉得嗓子里好像卡着什么东西,热热的,又甜又腥。
只听“噗”的一声,温可欣口中喷出一大口鲜血。
她无力地松开了拉着泰炘宇的双手,身子也越来越沉重。
泰炘宇顺势向后倾倒,还好在快要压到天羽之时,他下意识地忍着疼痛,站稳了脚跟。
但是,温可欣却猛烈地咳嗽了几声,再次吐出一口鲜血。
天羽顿时就着急起来:“可欣!”
泰炘宇忙上前扶住她,却见她手中的长枪正在一点点往下滑落,微闭着眼,喘着粗气,用最后一点力气请求道:“咳咳,共同经历过生死的战友,能不能在我死之前,答应我一件事?”
泰炘宇却是一口回绝:“不行!我不会让你走,不会让你就这么丢下天羽小姐。刚才在演唱会上的承诺,你都忘了么?”
“咳咳!”
温可欣再次吐出一口鲜血,紧紧地抓着泰炘宇胸口的衣裳。
泰炘宇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感受到她此时此刻的心情。那只紧紧拽着他胸口衣裳的手,是那么的无力,那么的冰冷。
她的手是那样冰,那样冷,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可以有的温度了。
泰炘宇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爸爸妈妈在临死前,身子也是这样的冷。他就是这么看着他们的身子慢慢的冷下去,直到一动不动为止。
他震颤着双眼,泪水湿润了眼眶。
泰炘宇知道,温可欣真的已经无力回天了,可他还是想试试,还是希望她能好起来。他不想温可欣死,不想看到天羽难过,不想看到有人被魔物所害,就像他的父母一样。
“不!绝对不要放弃活下去的希望!这是你刚才告诉我的话,现在,我一字不动地转述给你。相信我,你一定会没事的,我带你们出去!!!”
说着说着,泰炘宇眼角的泪水流了下来。
温可欣心里一暖,欣慰挤出一个笑容:“如果可以的话,我家天羽……就交给你了!”
不等泰炘宇回复,她刚说完,便一把推开身前那个人,重新拾起长枪,用尽全力旋转起来!
而此时,另外三只魔物同时喷射出的绿色的粘液,虎视眈眈地望着她。感觉周身的力气都在以极快的速度流逝,温可欣已经快撑不下去了,但她还在坚持着。除非她已经死去,否则,她永远也不会妥协!
天羽离她比较远,没有受到黏液的伤害,而泰炘宇又被推了出去。如今能帮她的,就只有她自己了。
温可欣的动作越来越慢,步伐也逐渐乱了起来,任凭她怎么努力,可在受了重伤的情况下,都不是那三只魔物的对手。浑身上下都沾满了黏液,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皮肉被腐蚀的声音,同时……也是她生命凋零的声音。
见手中武器出现了裂缝,温可欣便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了,她拼尽浑身解数,大喊道:“就让我用生命,再守护你最后一次吧!小羽!”
天羽仿佛明白过来她要做什么了,泪水一下子就涌了出来::“你要干什么?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唱,你会死的啊!可欣姐!不要!”
温可欣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着,没有回复她的话。
天羽越看越着急,此时此刻的她,已经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这是她第二次体会到生离死别的滋味,痛苦,悲伤,不甘……
不行,必须阻止可欣姐!
怀着这样的心思,温可欣不顾一切地向她冲去。哪怕脚下的步伐是那样缓慢,哪怕会经脉逆转、瘀血倒流而亡,她都不害怕。她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拯救温可欣,阻止她唱出燃烧生命的神之文禁断咏唱!
怀揣这样的信念,天羽竟然挣脱了麻痹状态,站了起来,奋不顾身地朝温可欣冲了过去。
此时此刻,枪尖突然断开,碎成了无数块碎片,向天羽楚歌飞去!
“危险!”泰炘宇大喊一声,下意识地张开双臂,挡在天羽楚歌身前。那些的碎片刺穿可他的皮肤,将二人都撞飞回原来的位置!
不到万不得已,温可欣也不会那样做。可现在,这是唯一能对付三只魔物,保护天羽平安的方法了。她露出一抹笑容,素手轻挥,便将自己的力量形成一个寒冰护盾,将天羽和泰炘宇护在里面,同时也挡住了他们的视线,将自己与她们隔离开来。
天羽不断地敲击着保护盾,大喊着,哭泣着,但温可欣已经听不见了!
而护盾外,却响起阵阵糜音-----那首只有燃烧生命,才能释放出终极奥秘的技能「神之文禁断咏唱」。
恐怖的声音穿透护盾,传入天羽的耳畔。她无力地紧握双拳,捶打着地面,痛苦地呐喊:“不要啊!!不要唱这首歌,不要啊!”
但……一切都已为时过晚。
周围突然安静下来,像是静止了一般,只有那恐怖而神秘的旋律,还在演唱会现场游荡。
(Das) Lied der Befreiung verbrennt
ein Leben,
解放之咏収,将燃尽生命
um Dunkelheit wie der Abgrund des Todes
durch die Flamme zu bohren.只为以烈焔穿透漆黒暗夜
Und,die Glocke der Befreiung spielt
das En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