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我就知道(第3 / 3页)
而叶如歌在知道了苏明家在哪里后,便像苏明表达了自己想要去青云镇的想法。
“这个时间,难道你不应该在工作吗?”
苏明疑惑的问道。
“正如你是自由职业者—视频博主一样,我也是自由职业者—网文作家。”
“霸道总裁爱上我?”
叶如歌:“???”
两人友好的交流了一番之后,苏明也终于知道了,叶如歌最近刚好写完一本书,想找点儿灵感开下一本书。
所以想来青云镇玩玩儿,找找灵感,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她没有说:她老爸想认识苏明。
那一手金丝缝瓷让叶长秋看了也是叹为观止。
苏明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再说了,他有意见也没用啊!人家地址都摸清了,来不来完全取决于叶如歌啊。
吃过午饭,苏明又回到了工作坊,不过这一次苏明并不是练习木雕,而是给自己做的墨条描金。
描金又称泥金画漆,在华夏同样拥有着悠久的历史。
苏明也是完全依照古制,采用金粉作为原料,加入一点点的胶,将它们搅拌均匀之后,便制成了描金用的颜料。
而剩下的步骤便是在苏明制作的墨条上,将这金色的颜料描绘上去了。
原本还非常朴素的墨条在这一刻变得贵气了起来。
苏明手中的毛笔,正是几天前自己做好的其中一只,现在也正好排上了用场。
苏明的手很稳,将他刻画的图案完美的描绘了出来。
同时描金的金层涂的十分均匀,没有一丝一毫的多余。
苏明所刻画的梅兰竹菊,在金色的颜料描绘下,不仅没有丧失君子的气,而且还有了一丝典雅和生机。
古时候的墨条之所以有些能够拍出极高的价格,这除了古代的墨条拥有着悠久历史,和复杂的制作工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墨条上的图案。
若是出自名家之手,那么这墨条也自然就成了价值连城的宝贝。
一两墨一两金,此言不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