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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嫌弃(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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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猫听不懂人话,就赖定在他身边了。

那枚珍珠耳钉被放在他的口袋里,不值一提的份量,能被他牢牢记得,纯粹是出于没有什么送女孩子礼物的经验。

每回礼物都是他费尽心思后挑好的,有贵重的,有精致的,有去每个地方时买下的纪念物,想要完全没印象,实在有点难。

刺青店回了信息过来,询问他要洗纹身的事是真的吗,前后脚五分钟的功夫,直接把百忙之中的老板给吓了一跳。

老板人在国外,隔着时差劝他:别啊,你那设计图可是磨了我们小半年,现在还是店里的招牌,你又是买断了图案,旁人只能眼馋不能拥有,你要是洗掉,全世界都没有了!

林彻回复:我就问问。

老板:说来说去,你怎么忽然想洗掉了?

林彻想到江樱:有女孩看到会怕。

这话听起来八卦满满,刺青店老板忍不住多问几句:什么女孩?

多大?

不至于吧。

现在的姑娘还有这么乖的?

林彻不想聊了。

切出去看江樱新发来的信息。

【江樱:下次见面再还给我?

【林彻:好。

聊天结束,他调整了下坐姿,觉得这结束语算不上好,跟机械化的聊天似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最后拿定主意地“拍了拍”江樱的粉色头像。

【老板:唉,反正你要想好,就算洗掉也不容易,你那面积大,构图也不简单,容易留疤。

而且你做纹身不就是为了隐藏吗?

林彻抬起手,端详着手背上的刺青图案,是一双眼睛,按照他的记忆一点点被勾勒出来的,好几年了,就像是长在他的骨血里了。

算了,她总不会一直嫌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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