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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5章 捆绑国人(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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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忌微微颔首,表示赞同。

其实,这个事情庆忌是跟计然、范蠡商量过的,而且有了具体的方案,只等着实施下去了。

钱庄,就相当于现代的银行了。

在古代,长期存在的多元化货币制和多种货币混合流通状况,使货币兑换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存在。

兑换业务则自西汉开始出现,到唐宋有所发展,始由金银店、柜坊等兼营。

元及明初,政府欲专行纸钞,民间仍用银锭和铜钱,银、钱、钞三品并行,多种公私机构商号兼营兑换业务。

范蠡所提出的存钱利率,还是非常高的。

要知道,后世的邮zheng银行存款利率:存款一年的利率为78%,存款两年的利率为25%,存款三年及以上的利率为75%。

比起这,吴国的钱庄绝对是真正惠及民生了。

“大王,钱庄还可充当当铺,凡黎庶要典当值钱的物件,皆可前往钱庄兑换。”

“不过,典当的物件要收取一定的托管费,就按照存钱利率来,若过了一定时限,物件之原主人不来换回去,则该物件自动归钱庄所有。”

“善。”

这对于钱庄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毕竟,典当的物件能兑换到的钱财,必然是大打折扣的。

为了防止打眼儿,钱庄必须派出专业人士鉴定。

而且要制定一份合同,签字画押之后确认,这才能正式生效。

范蠡又道:“大王,钱庄可减半兑换业务,黄金兑换五铢钱,五铢钱兑换黄金,等值,钱庄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跟存钱者要取钱一般,兑换者要缴纳千分之一的手续费。若取钱低于一千文,则不收费。”

“另外,钱庄还可兼办放贷业务。”

“根据不同的时限,借贷之人要连本带利把钱还给钱庄。”

“如借半年到一年,利息为百分之三,借一年到两年,利息为百分之四,借两年以上,利息为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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