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0章 士子投票,吴国立法(第2 / 4页)
平常,当瞽叟拿起大棒打舜的时候,舜就逃躲;倘若用小棍棒打,舜便站着不动,任由抽打。
直到瞽叟打累了骂乏了,方才离去,躲在无人的地方,痛苦地向死去的亲娘哭诉……
舜帝、曾参大概是至孝之人的典范了。
面对曾参的这种说法,身兼儒、法、名三家之学的公子训有着截然不同的意见,于是反驳道:“足下所言大缪!”
“国家刑法,应该是君王对于国人的一种限制。”
“父杀其子,君主治以不慈之罪;子杀其父,则治以不孝之罪,惟有如此方为平允!”
“如子孙不服管教顶撞尊长,尊长可以告官发谴,而不可动用私刑,不然国法何在?”
顿了一下,公子训义正辞严的道:“过去,国法尚未确立的时候,民间的宗族时常有家法。”
“在他们看来,家法凌驾于国法之上。以至于宗族尊长,可随意处置犯事之族人,岂有此理?”
“子杀其父,是不孝。父杀其子,是不慈!”
“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这一点无可辩驳,但是应该禁绝私法,而全部使用国法!”
“若有动用私刑者,国法无情,应该一并治罪!”
闻言,所有人尽是一片哗然。
曾参张了张嘴,想要反驳,但是还不等他说法,坐在不远处的左丘明就忍不住了,立马起身,冲着公子训横眉冷对,道:“足下所言,谬论也!”
“尊长教导子孙时,子孙必须恭敬聆听不可轻谩,必须按照尊长的教诲行事。”
“尊长认为子孙犯错,进行批评或责罚,子孙应当顺从并且承担过错,不可忤逆尊长,让他们伤心。”
“子孙任何时候对尊长都要内存恭敬之心,外现和悦之色。”
“即使尊长有过失,虽要进行适当的劝戒,但也不能违背尊长的意志。”
“顺从不违逆是为人子孙者最大的美德。这些,足下认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