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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5章 礼教之妨(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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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感情动物。

对待老人,何以“子欲养而亲不待”?

就算是罪犯,也应该网开一面,准许罪犯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左丘明站了起身,朝着四方台上的庆忌躬身行礼道:“我认为,子孙必须尽养老送终的义务!”

“曲法伸情,对于身犯死罪,父母、祖父母陷入绝嗣与无人赡养者,应该让他们暂留在家养老送终后再执行死刑或流刑。”

“具体可以规定:诸犯死,若祖父母、父母六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不在原赦之例。”

“不可!”

这时,一名年轻士子站了起来,反驳道:“法不容情!”

“死缓、流缓,皆不应该。我吴国犯罪,从来就没有祸不及父母妻儿的说法!”

“似尚无悖于礼教!”

“犯法便是犯法,绝不能姑息。常言道,子不教,父之过,子孙犯法,祖父母、父母应该承担过失,何有存留养亲之说?”

左丘明缓声道:“足下所言,大缪也!”

“存留养亲,合乎孝道,合乎人情,更是我大吴推行的一种仁政!”

“罪犯要被处死或流放,迟早必有之事,又何必在乎这几年光阴?”

“哼!”

那士子冷笑不已,道:“足下简直是胡说八道!”

“若是死刑犯,准许其存留养亲,岂不是让他多活了几年?”

“要是按照足下的说法,家有祖父母、父母年老或疾病而无其他男丁侍养者,我若为罪犯,致残于祖父母、父母,多奉养几年、十几年,岂不是能逃避刑罚?”

“若只是流放之刑还好说,这死刑犯,断然不能准许其存留养亲!”

“好!”

”彩!”

士子们纷纷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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