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1章 吴国官民比例(第3 / 5页)
有必要吗?
有!
随着吴国疆域的日渐扩大,所需要的治国理政人才,就会越来越多。
诚然,吴国有着稷下学宫,而且每年进入吴国谋取功名利禄的列国士子不少,都能作为吴国的官吏使用。
但,吴国推行的是察举制。
若是没有庆忌的任命,或者是朝臣官吏的举荐,那些士子一般都很难有出头之日。
别看吴国现在拥有天下列国当中最多的士子,人才储备也最多,但还是供不应求。
吴国在地方上,推行的是郡县制。
郡,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
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朝廷节制。
郡尉,辅左郡守,掌管全郡军事。
郡监,掌监察工作。
郡之下是县。
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
令、长为一县之首,掌全县政务,受郡守节制。
县令下设尉、丞。
尉,掌全县军事和治安。
丞,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
县以下设乡、里和亭。
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为治安组织。
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