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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十五税一(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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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代,包括吴国在内,天下列国在集市上设有专门主管收税的廛人。

税种有五种: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

其中絘布是对市场上店铺征收的占地税。

总布是对无房屋而占地的商行所征收的地皮税。

质布是对买卖间贸易券契使用不但征收的罚款。

罚布是对违反市场禁令的商人征收的罚款。

廛布是对借用邸舍(仓库)或场地存放货物而征的税。

这些税收都收取铜铸币。遇到灾荒和瘟疫,商税则免收!

“大王,不将商贾与其他黎庶一视同仁,是否会引发商贾不满?”

太宰季札颇为担忧的问道。

“太宰多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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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忌微微一笑,道:“适才大司马就提出四民分业,士农工商。既然划分了阶层,对每一阶层所征的赋税,自然要因人制宜,不可一视同仁!”

“大王英明!”

伯噽、伍子胥等大臣不由得称赞一句。

由此,庆忌基本上敲定了吴国变法的征收赋税政策!

两年征税一次,对商贾按照上、中、下三等之年,征收不同程度的赋税。

具体情况,酌情而定!

所谓的上、中、下三等之年,并非指的是国家财政的好坏,而是每一商贾在那一年的收入好坏!

这需要有专门的官吏负责监督,时刻查账,以免有所疏漏,让黑心的商贾蒙混过关。

而在田租税方面,庆忌对于吴国的农民可谓是十分体恤的。

他将赋税征收额度定为“什五税一”,即1/15。

比后来孟子所提倡的仁政税制“什一税”(1/10)还要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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