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解局 三(第4 / 8页)
无论选择哪种,将盖子揭开的刘御史,下场都不会太好。命能保住,职业生涯也将画上句号。
有朝官出列,想在圣旨抄送各地前努力一下。不能让天子收回成命,至少将彻查地点限制在北直隶各府。
理由有些牵强,倒也说得过去。
“弹劾北直隶选婚太监不法,同南京中都等地何干?还请陛下三思。”
“如不加以区分,一概而论,恐令无辜者蒙冤。”
朱厚照没有发怒,也没有驳斥,而是一摆手,“朕意已决,诸卿不必多言。”
就这么办,谁说也没用。
“陛下!”
劝说不住,众人心里的滋味实在难以表述。
为今之计,只能绞尽脑汁,各想办法。
不想被牵连进去,必须自打嘴巴,设法证明“不法之事”子乌须有。证明不了,也得将“犯罪人数”缩减最小范围。
小卒同样惜命。
大佬们挥挥袖,掸掸衣摆,不用费太大的力气,自可轻易脱身。
下边的人不甘心,总要想方设法脱罪。
实在没办法,只能推出几人顶罪。
作为“牺牲品”和“替罪羊”,认命便罢,自然是我不好换大家好,等着坐牢流放。不认命,后果只能是我不好,大家都别想跑,死了也要拉几个垫背。
后一种情况,必定导致互相攀咬。
用不着朱厚照操心,几方势力就会撕扯不休。
下边的人撸袖子开揍,大佬还能稳坐钓鱼台?
明显不可能。
断尾求生固然重要,砍的次数太多,长短超过底线,不致要了人命也会众叛亲离。
不想撕得昏天黑地,来几场群体斗殴,只能将上疏弹劾的御史推出去,言其诬告。
如此一来,都察院必不会善罢甘休。
别说证据确凿,确有其事,就是道听途说,也没有将言官定为“诬告”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