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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离开之前(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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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县,再见!李彩虹决定辞去自己在恒为公司的一切职务,暂时回到江城。

在离开希县之前,李彩虹还有两件事要做。

第一件事就是对恒为公司的股份作出调整,同时任命新的公司负责人。由于司有也是恒为公司的重要股东,股权有变化,必须得通知他。

司有没想到希县的情况会有这样的变化,接到李彩虹电话以后,连夜赶到希县。因为一直在江城负责电脑销售的事,司有还是第一次来到希县。

希县的风景不错,空气也特别好。但是这次司有没有什么心情去玩耍,下车后就直奔李彩虹办公室,与他商量股份和新的负责人的事。

李彩虹的愿意是想让司有来负责希县的事。但是,司有拒绝了。理由很简单,李由比他更适合。

既然司有拒绝,李彩虹也不能勉强。何况,李由确实适合担任新的负责人。

负责人定下来之后,接着就是股份的事。

李彩虹的想法是:作为创业公司,应该给创业的元老一部分股份,这样就能激发他们的热情,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目前恒为公司的股东有两个,一个是“有彩”公司这个法人,一个是李彩虹这个自然人。

拿出股份司有原则上没意见,但是对于李彩虹的分配方案,他有意见。

司有不同意李彩虹一个人拿,他也要拿。另外就是李彩虹要将谈笑笑也纳入进股东范围,这一点司有不同意。

谈笑笑的事司有听钱花花说过。

“谈笑笑只是一时迷路,当初招他们进来的时候,我说过,以后我们就是一个团体,恒为公司就是你们的家......”李彩虹给司有解释着。

“可是她毕竟背叛了恒为,背叛了大家!”司有打断了李彩虹的话。

“谈笑笑的本性并不坏,她只是一时迷失了心智。在初到希县的时候,谈笑笑是为恒为做出个贡献的。依我对廖合合的了解,他不会真的娶谈笑笑,我们给他留一条后路。”

司有思考再三,最后说道:“你执意要给,可以!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得答应我才行。”

“什么条件,你说。”

“公司必须赏罚分明!谈笑笑给的股份不能多于其他人,另外她的股份暂时不能给她,只有她以后重新回到公司才能给她。这个事暂时得保密。”

司有的条件很合理,李彩虹答应下来。

最终,经过商议,李彩虹和司有拿出40%的股份分给李由、王大权和当初最开始招聘的班底。

所有人都没想到,自己也能成为恒为公司的老板。所有的手续都是李彩虹亲自带着吕芙蓉去办的,他们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件事,李彩虹要去看一趟辛大爷。他要暂时离开希县,一是去给辛大爷和豆豆告个别,二是去给九叔和村里的村民交代一声,免得他们认为李彩虹跑路了。

当然,李彩虹不会空着手去,他带了一笔钱,准备先给每个债主还上一点,以表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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