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说见就见的当事人(第2 / 3页)
但林凯歌拜托的,他周健就必须办到。
周健立刻道:“这好办,她只要有住址,我直接让社区去联系她,走帮困行动。”
到底是经常办事的,脑子的确灵。
“那就拜托了,谢谢周秘书。”林凯歌还是那么客气,“我马上把名字和住址发给你。”
“陈桂香,玉河街道王家塘63号。”一个短信发了过去。
周健看着手机,喃喃自语:“陈桂香……这名字怎么有点耳熟?”
一边嘀咕,周健一边在手机里翻玉河街道的熟人,正要拨电话出去,周健突然脑中一个激灵。
对啊,玉河街道!这不是晋陵路消防救援站的辖区吗?怪不得会觉得陈桂香这个名字熟悉,昨天韦律师和林凯歌说起一个法援案件,当事人就叫陈桂香。
所以林凯歌是在帮韦律师的忙吧!
周健感觉自己掌握到了某种秘密,笑眯眯地,想起了林国安办公室的小黑板。
…
“韦薇安,叶先生提前回国,下午一点来律所见面。”
“好的,沈律师。”
韦薇安挂了电话,无奈地摇摇头。这位叶先生,是个半红不紫的明星,正和公司闹解约,沈淇代理了他的案子。本来说好后天见面,这是临时提前了。
可下午……
韦薇安看一眼桌上的日程表。今天下午她早就请了假,要去4S店提车的。
可谁让她干了这一行呢?律师工作就是这样,客户一个电话,天南海北也要立刻奔赴,随时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
还好对方约的下午一点,按沈淇的工作习惯,这样的约见不会超过一小时,去提车还来得及。
就是林凯歌……
韦薇安想了想,给林凯歌发了一条微信。
“对不起,下午临时见个客户,要结束后才能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