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二章国子监祭酒(第3 / 4页)
林泉上奏,国子监设立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十六人,学正三人,学录三人。这都是老样子,后面加了一个掌馔一人,不入流。
除了国子监之外,府学设立教授一人,训导四人,生员四十人,县学设立学正一人,训导三人,生员三十人。
这师生每月可以领米六斗,并且有司要供给鱼肉。
学官俸禄有差,贤者多得,劣者少得。
学者专治一经,不在按照四书五经而分。
除此之外,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
林泉不敢将治事斋直接提来,只好按照六艺来设立。
林泉没有多谈府学和县学,而是说了国子监的规矩。
首先监丞是专门执掌处罚诸生不守学规的人,不能去签署钱粮的文卷。
典簿掌握上钱粮文卷,不准处罚生员。
掌馔只能管理上师生饮食,不管其他的。
当然若是打扫堂舍这种小事情,三个官员都可以管。
若是膳夫不听使命,误了饮食,犯了两次就小杖五十,三犯处斩。
盗物的,一律杖足。若是这三人管理不严,那么大杖一百。
勾通外人盗取国子监物品的,一律处斩,家人流放到祥云府。
林泉这一奏章,基本是一个探路石头,见朝臣没有多少反对,这才松了一口气。
最后圣人没有准专治一经,还是按照原来的,按照四书五经分科。
翌日,林泉再一次上奏。
这一封奏折就有实质性的内容,他说第一祭酒严立学规,六堂讲诵课业。定生员为三等,定六堂师范的高下。
第二,二司分为左右,各提调三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