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酒逢知己千杯少(第1 / 4页)
正所谓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古代的酒酒精少,对王小华来说不算什么。
二人都喝的兴致盎然,大谈人生。
鲁智深忽道:“洒家不是读书人,但有一句话,记忆犹新,那就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哥哥说得好,来,小弟敬你一杯。”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王小华讲了一个故事。
说是有一天,他走在乡村的小路上,走着走着,脚下生痛,奇痛无比啊。
于是,他心里不禁感叹,我的脚如此不争气,我要你做甚?不如砍了去吧。
鲁智深听完这句话,忍不住笑道:“贤弟是读书人,真会有这般愚笨的想法?脚痛就砍了?若是头痛,岂不是要砍头了?贤弟真会说笑。”
王小华一拍手:“谁说不是呢,我心里刚刚有了杀心,我的脚也就说话了,说让我生痛的不是脚,而是脚上的鸡眼,你只要去除鸡眼便是,何故要砍我?”
时下一想,还真是这样啊。
鲁智深哪里听得懂话外之意?坐在一旁发呆吃瓜。
好家伙。
真是要快气死王小华,他本来想通过此事告诉他,树上有乌鸦叫,找一根棍子赶走它就是了,干嘛非要把树拔了出来?
又一想,王小华觉得此法不行,这梁山好汉,都是暴脾气,一旦给他们拽文下套,弄不好自己还有性命之忧。
于是王小华就换了一个思路:“哥哥,俗话说,物极必反,你能将杨柳树拔出来,怕是无法能够复原它吧?”
此话一出,果然奏效,鲁智深当即就瞪着眼:“贤弟莫不是小瞧洒家?都是同一棵树,重量又没有发生变化。”
然也,然也。
王小华摆了摆手:“这树倒下的时候,可以借助其惯性,若是要将它抱起来,重新栽回去,恐怕就要费不少力气了。”
荒唐。
这树拔的时候,它土下生根,所带来的重量,已经远远大于将它抱起来。
鲁智深上了当,立刻站了起来:“洒家就不信了,走,洒家将它恢复原样,让你好好瞧瞧。”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