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七章 现象中国,中国现象!(万字大章(第3 / 7页)
苏枫前世,在“A锥”诞生之前,为了能够彻底套牢乔丹,“勾八”曾将其4.5%的股份给当做他们与乔丹那份对赌协议里的一部分给加了进去。
结果后来,由于受不了乔丹在退役后老是对“勾八”的产品和设计指手画脚,“勾八”便用“A锥”每年三分之二的收益,从乔老板的手里把这部分股份给换了回来。
而眼下,苏枫很清楚......
他手里正握着一个与乔老板类似的筹码。
那便是他在“现象”的一票否决权。
这两年,表面上看上去苏枫与“勾八”的合作非常愉快,但是苏枫心底里很清楚,对于当年自己在对赌协议里加进的“一票否决权”,其实“勾八”一直非常不爽。
因为这样一来,苏枫便等于永远手执着一把尚方宝剑。
就算“勾八”想对“现象”进行人员调整,他们也必须先得经过苏枫的同意才行。
而假如你是“勾八”的高层,你会愿意看见你子公司的代言人,在权利上大于你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所以,从实际利益与运营的角度来出发,一旦“现象”被切为两半,那对于“勾八”而言,反而有益而无害。
因为一方面,他们不仅能够获得大量的现金。
而另一方面,他们还能借此收回苏枫对于“现象”的一票否决权。
至于被拆分出去的“现象中国”?
醒醒......
“勾八”确实很想在兔子家挣钱,但是它的基本盘,又不是在兔子家。
因此,只要分配好在切成两半时的利益,那“勾八”绝对会同意这笔交易。
而对于苏枫而言,也许在切分后,短期内,他的个人收益会变少......
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现象中国”却会变成真正意义上他的个人品牌。
并且,在与“勾八”脱钩后,未来“现象中国”想与谁合作,那便是由苏枫说了算了。
而像品牌标志这些问题,“现象美国”想要继续使用也简单,只要他们每年给自己交钱就行。
“不是......如果在拆分‘现象’后,他们还得给你交钱......
他们真的会同意这笔拆分吗?”看着苏枫,苏卫国说道。
而闻言,苏枫在笑了笑后道:“当然会,因为眼下对于‘勾八’而言,中国市场远不如美国市场来得大。
其次,就以目前‘现象’的体量来看,他们在这次拆分里,所拆分出去的,只不过是他们可有可无的一部分。
而且,我很清楚,这两年,‘现象’之所以没能像我想的那样,实现对‘A锥’的全方位压制,便是因为‘勾八’忌惮我手里的一票否决权。
而如果能在这次拆分里拿回一票否决权,那对于他们而言,这才是真正的利益。”
屋内,在掏出自己的小本本后,苏枫给苏卫国算了笔帐。
而在看完这笔账后,苏卫国很快便一目了然了。
首先,在拆分“现象”前,“勾八”不仅每年得给苏枫一定的分红,并且他们还得在发展运营时,去征求苏枫的同意。
可是在拆分后呢?
他们不仅能够毫无顾忌地去扩大“现象美国”的经营规模,同时,他们还相当于每年只用给苏枫一小笔代言费,便能继续使用“现象”这块金字招牌。
另外,他们甚至还能在出售“现象中国”时获得一大笔足以让他们去收购其他运动品牌的资金......
因此,这笔买卖,“勾八”不可能不心动。
甚至苏枫敢打包票,只要他敢这么提,那“勾八”的相关部门几天内便能理好协议材料。
“我去,听你这么一说,小兔崽子,我怎么觉得,我这是在让你割地赔款啊!”看着苏枫,苏卫国说道。
“嗯......确实有点割地赔款了,所以在这次和‘勾八’谈协议时,我打算把姚明的‘长城’系列,和科比的‘黑曼巴’系列给纳入到‘现象中国’里。”
在寻思了一会儿后,苏枫对苏卫国说道。
“大姚的鞋,听说只有在中国才有人愿意买是吧?
但是你那个高中同学,他不是在美国很出名吗?”苏卫国说道。
“确实很出名,但他也确实不是一位令人省心的代言人。”
一想到前两天,“现象”设计师找自己抱怨科比老是对他们指手画脚,以至于耽误工期进度的事情,苏枫便觉得科比这人实在是有趣。
作为“现象”系列目前销量最好的“半人半神”系列,苏枫知道,在这次谈判里,‘勾八’肯定不会同意自己带走卡特的那份合同。
所以,姚明和科比的合同,才是苏枫真正想要的。
前者,对于“勾八”而言,基本是一笔赔钱赚吆喝的买卖。
而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