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身死族灭 孤即梁州(第2 / 7页)
这份竹简中记载的乃是梁州一位官员的罪证。
最重要的是这份罪证,已然涉及到家族层面。
“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侵渔百姓,聚敛为奸,聚众为乱。”
“阿附官员,通行货赂,割损政令”
...
一份竹简中记载的罪证足有十数条,而这十数条罪证中的每一条,都是汉律严令禁止,视为大逆不道的罪行。
单单一条罪证就足以让一位豪强身死。
而当如此多的罪证累积在一起时,从汉代司法的量刑方面来说,这已经可以动用那一种令世人最为害怕的刑罚。
看着那竹简上记载的那一条条罪证,那为首的几位官员先用仇恨的眼神,看向一旁始终默然不语的王洪。
想都不用想,这些罪证肯定是在过去半年之中,糜旸新设立的司闻曹搜查到的。
甚至在短短半年时间以内,司闻曹能搜查到如此多的罪证,足以证明他们在这半年间有多“卖力”!
可是他们的卖力,却是在害他们身死族灭呀!
面对那几位官员的仇视,王洪理都不想理。
他是糜旸的鹰犬,他做的事只要让糜旸满意就好,其他人的看法与他何关。
随着时间的推移,拿着这份竹简的官员的手变得越发颤抖起来。
这份竹简是糜旸随意挑取的,当然不会正好记载着他的罪证。
只是别的家族做过的事,他的家族当然也做过。
而糜旸之所以随意挑取一份记载别人罪证的竹简扔给他们看,就是在表达一个意思:
别人做得他可以查的到,他们做得自然也可以。
在这种强烈的暗示之下,只要竹简中记载的罪证足够详细,那么是不是他本人的重要吗?
正因为知道这一点,所以这位官员心中的惊恐才愈来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