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章 亲眼所见就是真相么?(第3 / 3页)
“被告人虽有犯罪中止表现,可拒不赔偿受害者损失,也不认罪悔过。”
“经本庭陪审团合议,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嘣!”法锤敲下,众人起立。
“本庭宣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若被告不服本庭判决,可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进行上诉。”
李玉秋淡然地望了一眼肃立的法官,再斜视一眼在原告席上对他怒目而视,咬牙切齿的吕银,此人是吕柳的大哥。
他在拘押所时,就听妈妈说起过。吕银一直想用刑事谅解书,换取二十万的赔偿款。
吕银还哄骗母亲出一百万,让妹妹吕柳改口,帮他洗脱罪名。这个法盲绝对是想要送大家一起去拘押所打麻将。
后面见他死不认罪,也不松口,降价成十万,此人莫不是想钱想疯了。
吕银现在的气愤,应该不是心疼自己妹妹,大概率是因为拿不到钱。
听说吕柳自出医院后,就很少露面,学业也暂时中止。
网络上说什么的都有,大部分言论是骂他是耻下流的色魔。
也有一些聊的阴谋论。他们利用吕柳遭受根棒重击,脑颅伤的医院报告,还有他宁愿重判,也不认罪的反常态度,就牵强附会的判断吕柳家就是为了讹钱。
信息时代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其实去坐牢也好,信息时代,两年半的时间足可以生成如泰山般的八卦事情。而他这件如沙粒般小事,谁还会记得。
救人落得如此下场,他并不后悔,因为后悔也用。如果再来一次,他绝不会再去多管闲事,谁管谁就是王八。
她始终是相信他的,哪怕是众口铄金,她也一直认为他没有犯罪。李玉秋把视线挪向在旁听席位上偷偷抹泪的妈妈。
他咬咬牙对着妈妈低头鞠躬,而后在法警的押送下离开法庭,前往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