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现金奶牛(第3 / 5页)
其实欧美那边单张专辑破千万销量的不少,比如天王迈克尔杰克逊,人家干脆就是张张两千万起步,三四千万常态。
比如麦当娜,也是不少千万以上的专辑,两三千万也有。
还有披头士等乐队的经典专辑,靠着时间积累下来每张也都是几千万销量,总销量都已经三亿了。
但是这些都是世界级的乐坛大咖,名留乐坛的人物!
一个刚出道的组合,还是亚洲组合,能够销量破1000万已经相当牛逼,惊爆世人眼球了!
然后再说说祖龙的分成收入。
美利坚一张正版CD大概10-18美元之间,欧洲以英国为例,在10-15英镑,霓虹市场价换算成港币在120-200。
《流星花园》在港岛和湾湾定价就是138港币,单曲定价65港币,其他地区大差不差。
以霓虹那边的唱片收入分成为参考,一张唱片的收入大致这样分成:
54.6%给唱片公司,30%给唱片店,制作人9%(霓虹制片人地位非常高),作曲1.7%,作词1.7%,出版社1.7%,霓虹音乐著作权协会0.4%,演唱者0.9%。
国际上大差不差,总的就是三块,唱片公司,发行方以及艺人创作方。
不过华语唱片业这边,就算是港岛和湾湾,其实唱片业的制度也并不算多健全,一般就是唱片公司和发行方分,然后唱片公司自己支付唱片制作及艺人版税分成费用,创作者的利益是没法得到保障的。
所以《流星花园》分成中,约70%是给祖龙的,30%是索尼的。
这样的话祖龙大约入账9.5亿,然后这70%中,按照国际惯例有13%是分给一人兼了制作人、词曲作者等工作的吴念祖,也就是1.77亿。
当初制作专辑时,由于所有歌曲风格以及细节全都由吴念祖把控,毕肖世言称自己只做了录音师的活,故此制片人的职务直接让给了吴念祖。
实际上这也就是吴念祖自己是祖龙老板,不然其他华语唱片公司历来都是买断词曲的,最多给包个红包,哪可能再给你创作者和制片人这么多分成?
但是吴念祖作为老板和组合灵魂人物,占起便宜来,别人无话可说!
就算说出去这也是祖龙按照国际标准来保障音乐创作人的合法权益,你要是自己有本事,比如小周全权负责自己专辑创作和制作,他也能分的多!
这样的话祖龙还剩7.7亿,7.7亿扣掉唱片的生产制作及宣传等各种开销后的纯盈利,要分30%给F4团队。
按照资本家的正常做法,把祖龙能有的开销都尽量往里加,摊薄净利润,最终算得分给F4团队1.2亿,祖龙可以截留下6.5亿资金。
6.5亿是目前理论上祖龙营收的,因为还牵扯到发行渠道方索尼的回款速度等问题,一般给你压几个月都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