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妇女之诉:方案(6)(第2 / 3页)
只见孟熙宝带着两个奴仆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待他走进衙门,便双膝跪地,哭诉着脸,猛然喊冤。
“大人,草民有要事禀告大人。”他一边说,一边将视线挪到了旁边跪着的董英身上,下一秒就目露惊讶。
孟熙宝道:“没想到你居然也在这里。你以为你比我先来到这衙门就能定我的罪吗?我告诉你,县令大人最是讲究公正,你想要定我的罪是不可能的。”
他朝着公堂上坐着的县令狠狠地磕了一个头,看着是鼓足了力气,乃至她抬起头时,额头中间有个红印,并且还擦破了皮流出了血。
真的是豁的出去!
孟熙宝继续说道。“大人,三个月前,草民与身旁所跪女子曾有一面之缘。谁知,她居然偷偷来找草民,还下了药,在此情境下,草民与其发生了关系。她想让草民纳她为妾,草民不愿意,便谎称是草民玷污了她。
现如今,她又来到公堂状告草民,还特地请了位诉状师写诉状,想要治草民的罪,大人可要替草民主持公道啊!”
县令对于孟熙宝此人,有一定的了解。
他为津渡城县令,自然是知道这座城大大小小的事情,亦然知晓孟熙宝乃是城南的恶霸之一,故此他说这话几分真几分假,他心里门清的很。
然而公堂之上,讲究的莫过于事实上的证据。
他仅仅凭借对孟熙宝的了解来判定此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其的不公平。
为官者,最是要做到“公平”二字,万万不可以个人想法对案件下定义、做结论。
董英瞪大双眼,“你胡说八道,明明是你玷污了我的清白,怎敢说出如此荒谬的话?在公堂面前,你居然大言不惭。”
站在人群里面的戚晓月心中愤慨,事情的起因经过与孟熙宝所言有十分大的差异,若是县令大人听信了孟熙宝的话,那董英此次不仅是败诉那么简单,还会受到众人的唾弃。
林仲春曾经历过类似的情形,孟熙宝有这样的自保行为并不出奇,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整理思维上的漏洞并且去完善它。
戚晓月紧张道:“仲春,你说县令大人会听信他的话吗?”
林仲春摇了摇头。“他能坐上县令这个位置,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之前我与他接触,他倒是个清白的好官,所以你不用担心他会偏向某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