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婚姻之诉:财产(5)(第3 / 3页)
证人,谁会是证人?
县令:“证人在何处?”
“我是证人!”
“这!”
“我可作证!”
……
还没等郑欣宜开口,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了好几道声音。
华冶定睛一看,这些不就是从他们卖酒开始,就一直支持他们的酒客吗?
郑欣宜她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的,为什么他一点察觉也没有?
真的没有察觉吗?
也不全是。
这几天业来酒馆生意惨淡,门客越发稀少,连秃头的老大爷都比他家的门客多。
可他半点都没有放在心上。
为什么呢?
还不是觉得郑欣宜一点威胁力都没有。
大意了!
县令对郑欣宜的准备也有些惊讶,扪心自问,他更希望女方胜诉。
现在大家对于被休弃的妇女更多报以敌意,总觉得这样的行为该唾弃的是女方。
然而没人思考过,男方的行为是否更不恰当。
因为女方没有子嗣便将其休弃,所以多年的陪伴就能视若无睹吗?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