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遗嘱之诉:堂审(1)(第2 / 3页)
华庭学院的学子不是富家子弟,就是达官贵人之后,但凡在其顺利的读到第二年,就会获得预备官职,等到他们入学第四年,完整的学习完在学院的知识,便可以获得正式官职,最少也得是个县老爷。
有书院的声誉在前,自己的事情也就多了几分保障。
“告官。”
事情原委皆写于纸上,也有马六娘父亲留下的遗嘱,此事,马六娘在理。
津渡城乾阳县内
“威——武——”
马六娘家住在津渡城郊外,隶属于乾阳县的辖区,理应到乾阳县找县老爷裁判遗嘱事宜。
乾阳县的县衙郭富强原在后院书房处理公文,最近琐事繁多,需得好好处理。
郭县令看向双膝跪地的妇人:“堂下何人,为何击鼓?”
马六娘双手奉上林仲春为其写的诉状书,道:“民妇马珍珍,家中排行老六,也叫马六娘。”
还写好了东西带来。郭县令给衙役使了个眼色,衙役知晓,把马六娘手里的诉状书呈上。
诉状书,诉其兄长马四抢占遗产,希望通过这场诉讼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遗产份额,也就是六亩土地。
状书看完,郭县令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你要状告你的胞兄抢夺你应有的遗产份额?”
一母同胞,何至于为了遗产而落得个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一般遇到这样的诉讼,他会采取息诉的法子,兄妹本有六个,由于意外事故,如今还剩他们二人,不同气连枝也罢了,还对簿公堂,荒诞至极。
视线看向一旁站着的衙役,郭县令道:“你去蒲草村把马四还有周里正给带来。”
衙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