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高山平原(第2 / 4页)
“什么我干嘛?”李长昼莫名其妙。
“因为清岚在这里,就用这种秀气的吃法,汤也不吸了?装什么文雅?耍什么帅?给我吸!”
“......”
“嘶!嘶!”李长昼放开了。
他留意了下,这天晚上杨清岚没吃韭菜炒螺蛳,不知道是不喜欢,还是装秀气,装文雅。
他黑雾之王肯定是装秀气,但小青姑娘却可能是真的不喜欢,真文雅。
时间到了周五,李长昼和李浅夏下午没课,开始找出租屋。
首先要大一点,能放下器材的,最好是独栋,不扰邻。
其次不能离学校太远,方便上课和吃饭。
“还要离清岚家近一点。”李浅夏补充道。
最后,两人租了沿河路的一家院子,距离青岚书店五家商铺的距离。
院子一共三间房,单独租一间4200,两间8000,整租一万。
李长昼是拒绝的,他想法是租一间老民房,但李浅夏很喜欢这儿,出门就是商业街,还闹中取静,又有天井,装修豪华。
顺带靠着护城河,早晨、晚上还能去跑步。
“哥,就这儿,反正一万块钱不过是一点游戏币,你一月卖一点不就行了?”
“为什么我卖?”
“那我卖你的好了。”
兄妹俩可以无条件支配对方的游戏币,夫妻共同财产都做不到这么‘共同’。
没办法,只能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