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一章真是伤脑筋(第3 / 3页)
“你要找的那个人名叫王度,他拥有斥魔石,能掩盖神魂将他带到望知大陆上为非作歹。祸害炼丹师的力量会变成他的魔气助长他。多年之前被你我重创,如今他斥魔石也是时候恢复一些能力了,他也就不再龟缩在巢穴里。”
方令听得认真,面皮都绷紧了。
再没有比他更认真的了,这已经是他的执念,就差变成心魔了。
木盎然继续说道,“王度的巢穴在不死城,你知道的,和你所在的魔奴城就相隔着一片死亡沙漠。你需要以合理的理由前往不死城,才不会让人怀疑你的来历,才能找到王度,并且杀死王度。”
方令忍不住眨了两下眼睛。
却不是听不明白,而是……
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意思。百晓生那么说,就是她也许听不见自己说话,他该怎样表达呢?
却听百晓生仿佛他肚子里的蛔虫,自己就了然说道,“当初你还没入天洲之渊时,我就与你说过,天洲之渊容不得魔修之外的人存在,唯有魔奴城是例外。你唯有在魔奴城几十载,才有来历可寻。而今,你已在魔奴城中人人心中印下痕迹。”
方令眨了一下眼睛。
木盎然面色淡淡,体内元婴无声开口。
“而只有魔奴城,才能帮你在天洲之渊稳住脚跟。”
魔奴城是什么地方呢?
在之后几日,方令见着魔奴城寻衅滋事的事件越来越多,人们从不将性命放在眼里,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的时候,他就知道百晓生说的时机到来了。
方令在魔奴城生活许久,设想过许多可能,却没想到,魔奴城的死路却是他的希望。
魔奴城是做什么的呢?
魔奴城里大部分是凡人,是这天洲之渊的最底层,连蝼蚁都不是。
魔修啊,与血肉相关,他们修炼的偏门多得数不胜数,凡人早就不是他们的最上乘之选了。可是凡人依然是他们屠杀的最优选,上哪去找凡人这样拥有七情六欲,能带给他们憎恨修炼的存在呢?
于是在天洲之渊还没有封禁的时候,木绵一力战群魔还没发生之前,就有魔修劫掠凡人来到天洲之渊。
很多凡人适应不了天洲之渊的环境死了,可是魔修不笨,他们将有上好灵根的凡人折了灵根圈进在天洲之渊,就有凡人活了下来。
凡人实在稀奇,自古以来就能择良而栖,身体更是如此。于是这些本来有些璀璨未来的凡人世世代代在天洲之渊传承下来,被赶到荒芜沙漠里繁衍生息,唯一的任务就是生许多孩子。
再荒芜的地方,只要有人烟了就不同了。
于是这片荒芜沙漠里建起城池,取名为:魔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