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节北军编制(第3 / 9页)
第2航空联队(战斗机联队),下辖第4、第5、第6战斗机大队;
第3航空联队(轰炸机联队),下辖第7、第8、第9轰炸机大队;
第4航空联队(轰炸机联队),下辖第10、第11、第12轰炸机大队;
第5航空联队(运输机联队),下辖第13、第14、第15运输机大队;
每个航空大队下辖3个航空中队,每个航空中队下辖3个航空分队;战斗机航空队完全由战斗机组成,轰炸机航空队由轰炸机和护航战斗机组成;运输机航空队由运输机和护航战斗机组成;按照预定计划,每个航空联队约400架飞机,建设完成后的北防军空军将有2000架飞机;空军新建立30个独立防空营,组建为防空兵部队,防空部队总兵力1.5万;空军陆续新建立10个独立伞兵团,编为3个独立空降师和1个伞兵突击团,形成整个空降兵部队。
海军方面包括:
水面舰队:第1舰队(北海舰队)、第2舰队(东海舰队)、第3舰队(南海舰队);
潜艇部队:预计建立12个潜艇中队,包括7个战斗潜艇中队、2个布雷潜艇中队、2个运输潜艇中队、1个突袭潜艇中队;
海军航空兵部队:暂时先建立3个航空大队,辖10个航空中队,包括6个鱼雷攻击机中队、2个战斗机中队、2个运输机中队,总计拥有各型飞机400余架;
海军陆战队:由原东北海军岸防第1、第2、第3大队以及陆军第123师和一个陆军炮兵团、海军岸防炮兵团混合建立成,规格为一个加强甲种师,全师总兵力2.8万,下辖4个海军陆战团和其他师部直属部队,师部同时也是海军陆战队司令部。
截止1934年底,北防军的分布和编制:
【驻沈阳且直属于北防军总司令部的部队】
张学良卫队团(第1卫队营、第2卫队营、第3卫队营,总兵力500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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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师(【甲种师】第666团、第700团、第701团、第707团、独立第11炮兵团)
第100师(【乙种师】第397团、第398团、第399团、第400团)
独立第10重炮团
【第1军(驻辽宁省)】
第101师(【甲种师】第501团、第502团、第503团、第504团、独立第12炮兵团)
第106师(【甲种师】第521团、第522团、第523团、第524团、独立第13炮兵团)
第110师(【甲种师】第537团、第538团、第539团、第540团)
第111师(【乙种师】第541团、第542团、第543团、第544团)
第39师(【乙种师】第425团、第426团、第427团、第428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