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电费之争(第3 / 3页)
蔡婶看到那么大扇猪肉,半天都没合拢嘴。
“我先在炖肉,晚上吃点肉。”程秀跟着蔡婶一块把战备肉搬进灶房,背着手转悠找放肉的地儿。
这会肉还邦邦硬,还是得挂起来风干着存放才行。
好看的肉那都得卖钱,最后挑挑拣拣了一根和猪尾巴拿去卤。
别看在后世都是挺不错的下酒菜,这年头没肥膘的肉都不是好肉。
北方的红烧肉讲究炒搪塞,还要加大料,配点粉条,白菜啥的一块炖。
程秀所在的本地做红烧肉用的酱油,料酒和糖,吃的是咸中带甜的口感,讲究收汁。
红烧肉在国营饭店也属于大荤菜,一勺下去都是两毛钱起步。
程秀边做红烧猪蹄边琢磨着要卖的红烧肉,到时候切肉得有点分寸分寸,一块肉有小孩巴掌那么大,视觉冲击满满,一块就卖两毛钱。
倒不是她不会做别的,只不过要做炒肉,就得想着配菜,而且一双手实在是有心无力忙不过来。
一块红烧肉就按着国营饭店两毛钱的标准价,但是不收肉票。
都有卤猪蹄了,配粥感觉差点意思,程秀又做上了二米饭。
今儿电费的事儿挺影响心情,程秀也不憋着,该生气就生气,等回过神来就闻见了饭焦味。
屋里头的蔡婶也闻见了,赶紧出屋冲过来握着铝锅的把手转圈圈。
这年头用铝锅做米饭都得顾着点,等着米饭水快干的时候得转一下锅让过锅底受热均匀,不然就容易焦过锅。
晚了...糊味已经重了。
程秀往锅盖上撒了一把盐把饭变成椒盐味,又是拿了一碗冷水按到饭里,让碗口和饭齐平,盖上锅盖闷了一会,在饭里戳三个洞插三根葱也试过了,总之等吃饭的时候饭底下是糊的,中间烂得太过,上头还夹生。
王桂芬吃不了干饭,程秀和蔡婶熟的饭盛了,再铺一层薄薄的,焦脆的锅巴,淋了一圈红烧肉的汤汁。
光就着肉汁,程秀就吃了两大碗米饭。
这可是她十二十三岁的吃法。
长身体的时候是真能吃,特别大的铁盆装满面条能全部吃完。
吃米饭都是三四碗米饭,几十个饺子也能炫得完,每次吃饭都跟竞赛似咔咔造,馒头一次能吃五六个,临睡觉前还能再来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