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跳吧(第2 / 4页)
说完,金叹凑到林九歌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小声说了一句话。
林九歌脸颊、耳朵、脖子瞬间爆红。
金叹顺势亲了一下老婆的脸颊。他们马上就有两个孩子了,老婆还是这么害羞怎么办。
金叹将林九歌从椅子上拉了起来,“走吧,有他们俩在这,我很放心。老婆,我们去逛街吧。”
林九歌哦了一声,跟金叹一起走出了神医馆。
有了上次康慧骚扰的前车之鉴,金叹带着林九歌到了金家旗下的购物中心。
一进门,金叹就让四个保镖跟着,杜绝任何他们不认识的人打扰。
林九歌也没什么想买的,上次光脑小玖买了很多套衣服。
她一直的观念就是,衣服够穿就行,食物能吃就行。
用金叹的话来说就是,老婆真好养活。
也不知道金叹是不是故意的,逛了一圈女装,林九歌什么都没买,他就领着她来到了婴幼儿用品处。
看着琳琅满目的婴幼儿用品,粉嫩嫩的小裙子,可爱的小鞋子,林九歌想把所有好看的东西都买回去。
这就是初为人母的心情吧,看到好看的,首先想到的就是,我的孩子穿上一定很好看。
逛到最后,林九歌买了好大几口袋孩子的裙子衣服鞋子,甚至连孩子上幼儿园背的书包都买了两个。
实在是因为那书包太可爱了,后面还有一对小翅膀,小孩子背上,肯定会更可爱。
林九歌逛得有点累了,肚子也有点饿了,金叹将手上的东西交给保镖,将她抱了起来。
“楼上有家饮品店,你肯定会喜欢。”
林九歌搂着金叹的脖子问,“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万一,我就是不喜欢呢?”
金叹薄唇微勾,“老婆喜欢什么,我当然知道。到了那里,你就知道了。”
林九歌也就是说说而已,她除了不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菜,就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喜欢的。
突然,林九歌想到了一个问题,要是这孩子能生下来,要是孩子想吃妈妈做的饭,她却一点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