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八零年代炮灰吃瓜记31(第4 / 4页)
就捂住了杨华春的嘴,强奸了他。
事后,杨华春在床上哭泣,可却毫办法。
告他强奸吧!这个家就悔了。
冯家,娘家,都不会放过她,娘家还需要冯家的支持,娘家是不会要没有价值的人的,她家里的几个女儿都是嫁的有价值的,一旦没有了价值,就会被舍弃。
况且,社会的舆论总是对男女关系里面的女人苛责多于宽容。
所以,杨华春就当这个事情没有发生过。
后来,冯亮把杨华春给安排在了纺织厂工作,她渐渐在工作里面找到了自信。
可是,冯明还是不放过她,每次回来都会要求跟着他。
要不然就告诉冯亮。
没有办法,这段畸形的关系就维持了下去。
当然,冯明这么些年,在杨华春身上也花了不少的钱,还给买了房子,现在住的房子就是冯明给买的。
杨华春能当上妇女主任冯明在其中也出了不少的力。
至于冯玲玉到底是谁的,杨华春也不知道,那段时间她和两兄弟都有关系。
冯家大哥呢,是冯亮的种,这是没有的。
厂长立马就把杨华春给开除了。
警察把人押回警局后直接给两个人判处了流氓罪,冯明直接判处了18年有期徒刑,杨华春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
冯明在教育局的房子也被收走了,本来他是个科长,都要升官了,因为被冯亮连累了,才没有升上去。
这一下,升官变成了吃牢饭。
(我国刑法对于“流氓"的制裁开始于1979年。按照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流氓罪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983著名的严打运动中,流氓罪的刑罚变成可以处死刑,内容被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