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最倒霉的事情是娶了我?(第2 / 3页)
“而本案里,原告是逝者的母亲,被告是妻子。两人同属于第一继承人。”
“因此具有同等法律继承权。”
“被告,你理应和原告继承,共同逝者的财产。”
法官这样说,老太太轻轻出了一口气,稍微放下心来。
原告女人说道:“我丈夫生前在外面欠有外债。在他死后,债主都上门来讨要债务。”
“被逼奈,我只好变卖了房产,好用于偿还那些债务。”
老太太站起来,激动地指着她说:“我儿子不像你,他既不赌博,又不出去胡吃海喝。”
“成日里守着超市上班,他怎么会欠有外债?一切都是你胡说的。”
法官问:“被告,你说死者生前欠有外债。请问你有什么证据?”
那个女人说:“是债主拿着借条来找我的。”“我只好联系人,把房产卖了,卖的钱我也赶紧还账了,借条当时就烧了。”
法官问:“那你要怎么证明这些是真的?”
女人理直气壮地说:“当时有证人的。可以问他们,他们都能作证。”
法官问:“那这些证人,今天过来了吗?”
女人点点头:“过来了,都在法院外面呢。”
法官说:“那你就把人叫进来吧。”
女人掏出手机打电话:“你们都进来吧。”
一会儿门推开了,进来三个人,他们找地方坐下。
法官问道:“原告的儿子,生前是否和你们曾和你们有经济往来?”
其中一个回答:“是的。他曾向我借过钱。”
法官又陈述了被告的话,询问他:“请问被告所说,是否属实?”
那人点头:“是的。原告儿子因为超市发货,曾向我借了50万元。”
法官又问:“这笔钱是否已经还清?”
这人说:“前段时间,听说他出事了,我赶紧找到他老婆去要钱。前几天才刚还清,是由被告还给我的。”
法官又问:“对于此事,你可还有保留证据?能证明你所说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