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山西王二(第1 / 1页)
翰林院的编修熊涤斋先生曾经对我说了一个故事。
康熙年间,熊涤斋先生住在北京城,有一天他与参政陈仪,副都御使计某,在报国寺喝酒。
他们三个人都是年少得志,而且最是喜欢热闹,以吃饭的时候不能听到歌妓的声音感到很惆怅,于是便派人去找了一个认识的巫婆过来给他们唱秧歌助兴。
巫婆唱完一曲后,便肚子疼与他们三人说道“三位大人妾身觉得腹胀,便离席去方便一下”
三人虽然喝的正是起兴的时候,也知晓吃喝拉撒乃是人之常情便让她去了。
巫婆来到了寺院里比较偏僻的地方的墙角下解决,过了一会巫婆解决完了后回到了宴席,见到他们三个人便跪了下来“我是山西人,我名叫王二,某年某月某日生,我来京城办事情,住店的时候那店主因为贪图我的钱财,便把我杀了”
“我的尸体就埋在了报国寺寺院的墙角下,求三位大老爷为我申冤”
三人闻言酒全醒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是不敢说话。
最后还是熊涤斋忍不住了开口说道“这件事归司坊司管,你找人了不是我们三个能管的呀!”
巫婆又说到“熊老爷,我知道司坊司的老爷与您有些交情,您能不能请他过来这里查看尸体,我便心满意足了”
熊涤斋道“人命关天的大事,这空口凭的,他怎么会信”
巫婆又说道“按理说我应该自己去说我的冤屈的,可是我的尸体已经腐烂不堪没办法出报国寺,必须附身在活着的人身上我才能开口说话,求求三位老爷能不能给我想个办法”
说罢便倒地了,女巫过了很久才醒了过来,熊涤斋见女巫醒过来后便问“你可还记得方才发生了什么事”
女巫摇了摇头“不知”
熊涤斋见她如此便让她回去休息了,女巫走后他们三个人再也没有了方才的兴致。
他们三人商议着,人命关天的事也不能不管,我们不能为那鬼申冤,就是我为他申冤了也不会有人信,三人合计了好大一会。
他们决定明天请司坊司的老爷来这里喝酒,再请那个女巫过来让那个鬼亲自和他说,如此便能够还他一个清白。
第二天下了朝后,他们三个人便约了司坊司的老爷过来报国寺喝酒。
喝酒的时候他们三人便将昨天晚上的所见所闻告诉了司坊司的主事,还派人去叫了昨天晚上的女巫过来,女巫因为害怕说什么都不过来。
司坊官便派官差去将她押了过来,说来也奇怪那女巫还没有进到报国寺的门,便喊起了冤屈来,与昨天晚上熊涤斋他们三人听到的一模一样。
司坊司将这件事报告给了巡城御史,便派人来到报国寺墙角下挖。
挖了大概有个七八岁孩子那么高的时候,在墙角下果然挖出来了一具白骨,那具白骨上确实有勒痕。
派人问了住在报国寺附近的人,才知道这报国寺旁边原来有个赵三的山东济南人在这里开店,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那个赵三便跑了,后来报国寺扩建就将那里也建了进来。
俞司坊便发了公文派遣了专门的人去了济南府,一查果然有个赵三。就在拘捕公文下来的那天,赵三忽然大叫了一声,气绝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