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案发(“路瑾言不见了”)(第3 / 3页)
“队长,出事了,S作案了。”
受害者为女性,ak,致命伤在后脑,由钝器敲击所致。
尸体是在电梯里被发现的,案发现场显然不是第一现场,没在电梯里留下什么血迹,以至于发现尸体的人最初还以为这位女士只是晕倒在了电梯里。
这次的尸体意外的完整,S没有取走任何一个部位。
听完下属的汇报程聿皱起眉,“既然如此,那是如何确定凶手就是S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程聿见到尸体后轻易得出。
受害者的脸上被残忍地用刀划出了一个“S”,伤痕自额头起,到下颌止,大张旗鼓地告诉警方作案者是谁。
手段残忍、目法纪且再三挑衅正是S的作案风格。
但还有个地方令程聿感到困惑。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案发现场所在的小区名字很熟悉。
锦华小区,是在哪里听过吗?
于森提醒他,“队长,上一次案件的受害者也是在锦华小区发现的。”
不对,应该还要更早一点。
在哪里呢?
在下属搜集现场物证时,程聿在密封袋里看到了一张机票,目的地是海市。
机场,海市。
程聿想起来了。
那次他从海市和路瑾言一同回来,他们顺道去了路瑾言家里取东西。等待路瑾言从楼上下来的空隙里,程聿瞟过一眼那小区的名字。
那金灿灿的四个大字分别是锦、华、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