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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ong Dictionary(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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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确实让我难以启齿,但考虑到下周我就将被调任,论如何我必须向你阐明我的真实想法。你对我的了解或许仅限于姓名和长相,你和我的关系——在你看来——或许只仅限于师生。但我想说,我们大可不必只停留于此。我来自一个规矩森严的旧式家庭,我的父母很早便为我定下了婚约,婚礼的时间就在下个月——和一个我只在小学一起玩过的女孩,我连她的样貌都已记不清了。我唯一知道的关于这个女孩的消息就是——她有一个正在交往的男友并且我们俩都不想和对方结婚。

嘘——不必说些什么来缓解这样的尴尬,听我说完。穷尽我一生,我都在可耻地活着:我隐瞒自己的真实企图,我听从家里人给我的所有安排。我的人生轨迹完全按照他人的意志发展,直到今天为止,我没办法再躲藏下去。我想要逃婚。换句话来说,我想要逃离所有主角不是我和你的婚礼。”

他目光灼灼的看向我,而我的脑子还晕乎乎的。什么?他这算是在向我表白吗?一开始,我们俩都没有说话,他看起来很着急,随后突然低下头去,发出几声古怪的、低沉的笑。

“我到底在期待什么?我连问题都没有给你,你如何给我一个答案呢?”

他再抬起头时,换上了一个可怜兮兮的,像是在哀求的神情。

“好了,现在请听题——我最爱的学生,你愿意同我一起私奔么?”

从他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时,我完全法平静。在我的印象中,我算不上他最喜欢的学生。但因为失读症,我或许是他这辈子见过最令他厌烦的人。即使我拼了命的掩盖“二十岁,法正常阅读”这一事实,但依旧没办法心安理得的与我那些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的同龄人走在一道——更别提和大学教授们了:他们以严肃、学术著称,成天讨论的都是我们半懂不懂的高级知识。

关于他的问题,我并没有想好答案。所以,我拒绝了他的请求。和一个男人私奔?对他来说真是胡闹一场。但如果抛开“同性”这一不被社会所认可的因素,他是我见过最适合结婚的对象,我愿意为了得到他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与我的家人、我的好友反目成仇——如果他们胆敢反对我同他在一起的话。不过很不幸,他是个男人,而我恰好也是个男人。

拒绝他的理由除了“你我都是男性”之外,似乎别的能拿来当借口的理由只剩下先前我提到的“失读症”了。在我大约是四五岁的年纪,我的父母发现我比别的孩子都要调皮捣蛋,静下心来看书的时间几乎没有——但大部分和我同龄的儿童都能简单的读上一两段话,直到看完一本绘本。我好像对任何类别的书都不感兴趣。父母当时并没有考虑到是我的脑子出了问题,但事情在我上了小学之后开始变得严重。我十分清楚的记得,我的历史老师提着我的衬衫后领,把我像一袋垃圾一样扔出了教室。在她看来,我就是个诡异的存在,是个怪胎:法和正常儿童一样朗读出书上完整的文字,一个单词都不行。虽然随着我慢慢长大,那些原本在纸上打转飞舞的字母能够在我手指的辅助下聚集成一片了,但我依旧读的磕磕绊绊。

中学时期,我接受了许多心理医生、精神科医生、脑科医生……几乎整个医院所有科室的诊疗,结果显示我的大脑左半球主管阅读这一方面的部分,从最开始就与别人不同。这算不上很振奋人心的消息,但我只能说“好吧”。之后的一系列康复训练带给我的好处就是:我得到了上大学的机会。历史上许多名人同我一样也患有失读症,但千万不要把我同这些天才们挂钩。大部分患者都没能成为站在世界金字塔顶端的佼佼者,有些甚至一辈子都因为这个疾病而郁郁寡欢。

对我来说,唯一与失读症相关联的只有永止境的自卑情绪。我从来都不想成为众人间的焦点,更不愿意成为某人的世界中心——所以我不给我自己任何希望。不过讽刺的是,本来我就是普通的一枚砂砾,静静躺在人海底部,论谁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我在大学主修的是数学相关的专业,作为选修课程,我尝试了法语。这是个胆大包天的妄想——既然我没办法读明白英语,那么法语呢?事实证明,我在语言学方面一窍不通。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完成第一个学期的课程,并在心里暗自发誓我今后绝不会再碰法语。负责授课的教授名叫布莱恩·格林,约莫三十五岁的年纪。黑发,用发油往后梳成一个利落的大背头,发尾有着好看的弧度,紧贴他的后颈。我喜欢称呼他的名字,B-ry-an,念到的时候似乎嘴唇要嘟起来。布莱恩教授皮肤白皙,紧绷的精致面部冷漠到没有一丝表情,他不苟言笑,低沉的嗓音严厉正直。我喜欢他,从他的穿着——一身干净清爽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到他拿出讲义拆下回形针。细节决定了品质,他在我心目中的等级永远都为A+。我和麦加的那些朝圣者有何区别?非是我诚心爱着的不是位神明——限接近于神明,其极限便能成为神明。

即使我再怎么喜欢这位老师,他也没办法给我那张潦草胡乱的结课试卷一个P。平时,为了防止我自己看不懂我写的东西,我尽量避免用手写的。但到了必要时刻,我也能勉强写出让人看得懂的东西来。我逐渐摸索出一套简化字母单词的办法,我费劲心思把图案和文字结合,有时甚至还可以试试达芬奇的镜面字母。

关于法语考试,不难想象,本来就法很好处理文字的我该是如此凄惨。我做好了准备被叫去谈话,只是我还没找到一个比较好的理由,去避免撕开我的愈合了一半的伤口——我的大脑不正常,我没办法阅读——这是没有人能理解的困苦。

所有人都想变得完美的时刻,绝对是在与爱人相处时——那种恰好暧昧的气氛,和明暗交的光线织成囚禁两人的鸟笼。我也不例外,我也曾幻想数次这样被拴上脚链,和一只金丝雀一般面对鹰锐利的脚爪与眼神,同困于笼中,把自己最柔软的肚皮暴露于他的羽翼阴影下。我想做那只连皮毛都闪着光的完美的雀鸟,即使事实是如此不争。

两天后,布莱恩教授果然给我捎来了一张字条,邀请我某天下午到Cynthia坐坐。Cynthia是我就读的大学边一家比较有名的咖啡厅,那位风情万种的老板娘据说是来自巴黎的黑人歌女。我胆战心惊的前去,店里并不拥挤,只有一对看上去是情侣的人坐在角落,看来布莱恩教授还没有到。我找了一个比较靠门的位置,背对着临街的巨大玻璃落地窗,下午三四点的阳光十分温暖舒适,我的后背被照的暖洋洋的,一时间我竟有些晕眩。

与他的首次私人会面,一定要留下良好的印象——即使他是因为我那张胡乱完成的试卷而前来与我相见。我去前台点了两杯拿铁,我并不清楚他的喜好,只能像考试时一样草草猜测。我回到座位上坐下,目光投向那对情侣。他们谈笑风生,窃窃私语,交换着只有他们二人能懂的暗语。有那么一瞬间,我希望布莱恩教授能明白我的想法——不论我说的是何种语言——或许不属于这个地球——他都能明白,就像那对情侣一样:一起发明字典上没有的词条,然后向所有人展示独属于他们二人的“心照不宣”。

不可思议的是,我正期盼着,他也能像我喜欢他那样喜欢我,知晓他每一个小动作,知晓他每一句话背后的潜台词。

“抱歉,久等了。”布莱恩教授操着一口标准的英式英语,他走到我面前,把黑色的麂皮手套放在桌上,“因为一些事耽搁了……杰弗逊先生,您想喝点什么吗?”我跟着站了起来,为了表现得泰然自若一些,我把一直颤抖着的左手放进了外衣的口袋。“布莱恩教授,请您叫我布鲁斯就好。我刚才点了两杯拿铁……等下就会送过来。”我绕到他身后帮他拉开椅子,请他坐下。

“您很有绅士风度。”他朝我笑着致意,等我坐下后他话锋一转,从包里拿出了我那张被打上了F标记的试卷,“那么,在等咖啡的间隙,我也需要和您讲清楚——这样的学习态度是不被我,或者我们学校的任何一位教授所认可的。我不明白这其中的原因,所以我想问问您。”他把试卷推到我面前来,我倒是能看明白这上面写了些什么,只不过对他人来说这简直是一连串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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