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第1 / 4页)
凌晨四点二十一分,钟述闻坐在窗前打开了一瓶酒。
四点四十三分,他打开窗户把半个身体探了出去。
逮住了一只鸣叫的蝉。
“吵什么?”他醉眼朦胧地看清它透薄的蜩翼,“烦死了,知道吗,你很烦。”
他当然意有所指。没一会又气馁了,迁怒一只辜的蝉?说出去平白惹得贻笑大方。
一瓶烈酒入腹,才知晓酒浇块垒这个词原本就是没意思的。醉了也不过蒙骗自己逃避一时,若是醒着,反复嚼着愁,更是凄惨倒霉。
两点半从医院回来,简单冲过澡,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个多小时,最终还是失眠了。
闭上眼,漆黑的眼皮宛如一张电影幕布,播放一帧逼真的血腥镜头。热血喷涌而出的力道,差点害他得了晕血症。再不敢闭眼,找酒来喝,又是徒劳。
丁寻曼是个怎样的人。
钟述闻又想起这个他暗自构想过数次的问题。
二十一岁时,他用一根生殖器官和一个Apha腺体和丁寻曼打交道。也尝试用气味磨刻他的轮廓:苦艾酒,红辣椒,月光下想象中的鱼腥草。丁寻曼独特又过于独特,嗅着辛辣神秘,尝起来却又苦涩。
二十三岁过半,他凿开丁寻曼油滑的硬壳,扫开灰屑和碎石,挖出一勺冰凉柔软的内馅。只是刚触碰到火热的舌头,这甘甜的馅就云里雾里地化开了。像扑了个空。
二十四岁,他发现丁寻曼隐蔽的裂痕,还没来得及找到可供修补的材料,就被残忍通知手里是件赝品,是假的是虚构的。真实的他可能早已四分五裂了,也可能陷殁在肮脏污淖的泥泞里摸不到边际了。
自以为是的雕琢、袒露遗的心迹,都法叩问出丁寻曼的真心。钟述闻未有明言,可确实一步一步撕开了自己的皮任由丁寻曼探看,自认足够坦诚。
第一次那样轰动地明白了,他喜欢一个人。
这个人也喜欢他,显而易见。直到今天,他才开始怀疑这份喜欢里包含多少杂质,有多不纯粹。未必真如丁寻曼所说,他就有那么嗜财那么糟糕,关窍在于,这些话本身就透露出讯号表明了态度——我把话说到这种程度,不在意你怎么看我了。
钟述闻可怜地泡在冰水混合物里,不肯结冰,也不甘融化。
干脆就蠢笨到底好了,反正从没承认过喜欢丁寻曼不是么?就把他当作最不值得一提的过客、同事,偶尔还能在工作上压榨他教训他,除此以外什么心思都不要动。
做得到吗?钟述闻这样问自己。
天光乍破,鸦青色的天际渗出丝丝缕缕金光,他还没想明白,目光就被这场景攫走了。
那颗初升的红日像有人从云端里捧出来的。与暮时大有不同,自有它的朝爽和骄矜。
他于是记起了许久前的一个傍晚,什刹海湖畔的落日,更像一杯勾兑了橘子汁的烈酒,泼在他身上,如此大动干戈气势磅礴,他早该醉了。
醉鬼是不必讲道理的。
把自己收拾妥帖,他又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