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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 罗家庄英雄议良策 萌故态顽童气莲儿(1)(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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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下午,裴老爷才和罗煌一起到罗家庄,罗辉则留在裴府看家。

庄主吩咐总管裴伯,将晚饭开在罗煌卧室里,摒退左右,除裴伯外,任何人不得擅入。

“连城,怎么样?”罗煌卧室里,庄主向裴老爷问道。

“呵呵,先父留下的一颗夜明珠,被他拿走了。”裴老爷苦笑。

“这个狗官!”罗亮切齿道“那颗夜明珠乃价之宝。”

“不过,他允诺,将这罗家庄周围的五百多亩主荒地划归罗家所有,明天上午就去县衙置办地契。”

“嗯,这老头儿倒会做顺水人情。”罗灯说道。

频繁的战乱,使烈州人口骤减,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县中绝人烟者十数年,直到清“康熙二十年(注:1681年)后,百姓复业者仅八十户”。

为了发展生产,朝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群众开疆拓土,康熙初,“令士民垦地20顷,试其文理优者,以县丞用;百顷以知县用。凡新垦地,初定三年起科。嗣又宽至六年后。寻令通计十年。既仍用六年例,亦有循三年旧制者。”

康熙七年(1668年),“时直隶、陕西、粤、闽先后定垦荒例,官吏准立功论。于是湘、鄂、闽、鲁、晋、豫等省空荒任民播种,限年垦齐。”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廷又颁布“新增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雍正四年(1726年),规定,“户给水田亩三十,旱田亩五十”;

雍正五年,再次“谕令州县将人户逐一稽查姓名籍贯,果系力穷民,即量人力多寡,给荒地五六十亩或三四十亩,令其开垦。”偿划拨土地,6年甚至10年不交农业税,只要有管理才能,垦荒20顷(2000亩)的可以当县丞,垦荒100顷(1万亩)的可以当知县等。

罗家庄座落在群山环抱之中一块约三千亩大小的平地上,地名“罗家坝”,有庄户百余家,经庄民多年辛勤耕耘,二千多亩土地被开拓成良田沃土。近年来,随着荒地的不断减少,余下五百多亩主荒地已成为外庄好多人眼中的一块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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