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南华宫老道(第3 / 6页)
大叔你别想转移话题!
现在咱们来谈谈、你私自发展经济林这件事情,难道这事儿,你又做对了?
我问你,大叔你家交了管理费吗?”
所谓的私自发展经济林,其实这东西怎么说呢?
说它合理吧,可又不合法。
说它不合法吧,但又合理。
只因为巴蜀省的农村里面,生产队里的社员们家家户户,多多少少都有自己家的竹林。
这是上面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出来的一种惠民正册。
因为农民需要编织背篓、簸箕,弄竹凉席、竹椅子之类的东西。
所以,
当初在实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时候,除了给社员们留下一分左右的自留地之外。
生产队里会把这些竹林总数,给计算清楚,然后分给全体社员们,允许他们各家各户,都拥有一点点小竹林。
但这些竹林,和果树一样,都被归类为“经济林”。
这是需要社员们,另外向乡公所上交“经济林管理费”的。
只不过规定归规定,执行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至今,社员们就没有给自个儿家的竹林交过费。
这笔钱并不多。
但是这么多年了,积累下来也不是特别少。
要让生产队里、原本就穷的叮当响的社员们,一下子掏出这么一大笔钱,那绝对也是要老命的事情!
所以说,
罗旋刚才说的,要去找他们的大队长,就是指的自己要去质问大队长:为什么不收取社员们的这笔管理费?
这种事情。
若是有人真要揪住不放的话,大队长哪怕硬着头皮,也得让社员们把这笔钱给补上来。
这就是巴蜀老话说的:不怕上面有规定,就怕下面有人揪住乌龟的腚不松手...
汉子听完,幽幽叹口气:“我说川戏里,咋会唱那些驸马啊、宰相什么的大官儿,他们杀人都不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