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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初入百乐门(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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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她的目光却时不时注意台下某处,

一位穿着黑色西服的年轻人,不知道是不是舞厅内太热的缘故,领口的领带不翼而飞,衬衫上面两颗纽扣被解开,露出些许精壮的胸膛。

一舞毕。

楚亦菲在各种调戏和口哨声中下台,选择今天的幸运观众。

“帅哥,能请我喝杯酒吗?”

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楚亦菲在得到年轻人肯定的回答后,带着他去了三楼的专属包厢。

“帅哥,你怎么这么面生呀?不常来百乐门吗?”

“嗯。”

这位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正是李俊。

对方看着李俊这身打扮,还以为是谁家的富家公子出来寻乐。

“这样的话,那帅哥是本地人吗?不如我唱曲儿给你听!”

楚亦菲之所以会选李俊,不过是觉得对方是个干净的客人。

现在人家话这么少,而且她选的客人,只要同意跟她喝酒的,最低的包厢费98已经记上,还不算要点的酒菜、果盘等。

既然如此,那她也不能让人家白花了这个钱。

“唱吧。”

李俊面不改色,也没有提点菜或者酒水之类的,楚亦菲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魅力降低了。

别的客人她都要千防万防,怕对方跟自己动手动脚,但是在她这个位置上也只能是防到对方别做到最后一步,还是要给人家一点甜头,才会乖乖的消费啊。

说好听的,她是百乐门的头牌,大家都争着吵着要她。

说不好听的,她就是个唱戏的,还要指望这些人的钱。

李俊确实是第1次来到百乐门,按说这还是之前陈毅的那位“好友”开的呢。

平阳市就这一家大型舞厅,所以李俊的目标也非常明确,就是自己面前的楚亦菲。

从他迈入这个包厢,就已经开始花钱了,他可不想白白浪费普通人几个月的工资,固然是要享受一番的。

楚亦菲唱了一个小时,嗓子都有些痛,面前的人还是不叫停,还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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