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捞媳妇(第2 / 5页)
“同志,麻烦问一下,何苗的案子是那位同志负责?”
负责案子的同志姓郭,是位三十多岁的同志,接待了顾振国。
听完郭公安的叙述,顾振国似乎明白了。
“何苗说的是真的,任家和确实三天两头打她的主意,至于她妹妹何书敏的话,根本不足以采信,而且我以我的职业保证,我妻子何苗才是受害者。”
说着顾振国拿出了他们俩人的结婚证,和顾振国的军官证。
“我们是军婚,同志,何苗是军人家属,她是经过政审组织上才同意我们结婚的,而且在明知道自己身份还犯这样低级错误的事,她是不会做的。”
公安同志仔细看了一眼顾振国的证件,事情有些难办了。
何苗的政审都通过了,证明她根正苗红,要是劣迹斑斑,军队那边就不会同意顾振国跟她结婚了。
如果何苗受欺负,认定任家和是耍流氓,兴致就严重了,军人家属跟军人一样不受猥亵,罪加一等的。
若是何苗勾引任家和,那也不是他们地方公安能管的。
无论如何,这个案子是没办法审理了。
此时,顾国庆也打了电话过来,说明顾振国打任家和的原因确实是任家和调戏人家媳妇儿。
只是因为任家和年纪小,顾振国不愿意跟他计较,才按打架处理的。
公安同志把案子的各种笔录保存好。
按照平常事情的处理办法,先把何苗给放了,案子压下来,只要何苗不去政法处起诉任家和,他们公安就不用管了。
若是何苗真的去起诉,这些便是证据。
公安同志决定先把何苗放出来,看她怎么办再说。
何苗再一次被放出来,顾振国看到何苗脸色苍白,很是心疼。
一弯腰把她给横抱起,语气坚定:“走,我们回家。”
谁知何苗挣扎着跳了下来,委屈巴巴的瞪着顾振国。
“我不回去,这件事不可能就这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