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第2 / 4页)
阿如顺着望去,阿音哥也没动筷子,更是不敢动。
林元吉坐了下来,给阿如打了一碗鸡汤:“先喝点汤暖暖身子。”
而后又打了一碗汤给周鹤尘,见周鹤尘喝了一口鸡汤阿如才拿起筷子夹菜吃饭。
不知阿如是饿了多久,林元吉才堪堪吃了两口,她那满满一碗的米饭就已经见底了。
“慢点吃,吃完了还有。”阿娘给她夹了点菜,问道:“阿如今年几岁了?”
“阿爹说我过了年就十七了。”阿如将嘴里的饭菜咽了后答道。
这个年龄和林元吉差不多大,只是长期的饥饿让她看起来个子很小,只有十多岁的样子。
阿如吃饭吃得急,一会就吃饱了,吃饱了就要忙着回家找阿爹。
阿娘将饭菜都放在食盒中给她,叮嘱她道:“现在雪才刚刚停,走路要慢一点哦。”
阿如又跪下来给她们磕了个头道谢,提着食盒回家了。
周鹤尘也吃得差不多了,他放下碗筷,看着低头喝汤的林元吉道:“林姑娘,在下倒是有个法子可以让你不用嫁去林府。”
林元吉立马放下碗,问道:“什么法子?”
谷盈溪听到后抬起头疑惑地看了二人一眼,想到昨晚二人相处的模样又若有所思。
周鹤尘知她是误解了,故作抱歉道:“隔音不是很好,不小心听到了一些。”
谷盈溪摆了摆手:“但说无妨,我是不会让女儿嫁去那样的人家的。”
大周的律法中尚未具体提及父母分开后子女的归属,默认为归属于有能力养家的男方。
之前的想法是若是女方也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后应当是有可以商量的余地。
可照林青野的宋晚音的闹法,怕是只要能将林姑娘送到孙府怎样都无所谓,若是孙府的人出面,只怕是连京兆尹都无能为力了。
这里面的利益关系可谓是盘根错节。
他抬眸对上林姑娘眼巴巴的眼神和谷姨一副你快说的表情道:“若是林姑娘和别人到婚姻部登记一下,孙府便不会要林姑娘入府了。”
大周女子虽十八才及笄,可大多数父母会在十六就开始为其挑选夫婿,若是挑选到合适的,可以提前三书六礼,也可到户部下设的姻缘部进行登记。
这条例其实是被一个想要谋私利的户部官员提出的,那个官员有个情投意合的女子,可父母不同意,为他另寻了良配。
他便想到此法在律法改革时写了进去。
如今虽也形同虚设,但写在律法上的东西还是会受到政府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