蘑菇(第3 / 4页)
这一回他扔出了十三个。
扔了一个多小时的石头,两人累得坐在岸边喘气,蓟千城说:“打水漂,小说里可以有。”
“采蘑菇,小说里也可以有。”
“女主喜欢打水漂,男主喜欢采蘑菇。”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清早光着小脚丫,走遍树林和山冈……”星雨唱了起来。
他静静地听她唱完,过了一会儿,说:“既然你开口了,那我也想唱一首。”
“请。”
他摘下头上的棒球帽,盖在左手上,右手在空中抓了抓,好像要把什么东西塞进去似的。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球帽翻开,他手中多了一根狗尾巴草,毛绒绒地在她眼前晃动,“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她的脸唰地一下红了,抢过狗尾巴草往地上一扔,拔腿跑进林子里。
* * *
每当星雨觉得蓟千城已经认出了自己,接下来总会出现一个反例,证明她想错了。
头几次对她好——诸如不要深夜去酒吧,提防销售经理之类——大概只是善意的提醒。打眼时在她家住了一晚,是星雨建议的,不算主动。而且他都是一副大公子模样,这个不吃那个不要,说话也是阴阳怪气。
那时的他应该还没认出星雨。
天珠也不是主动送给她的,是她自己从一堆手串里挑出来的。应该是蓟千城无意中听见了他和萧有田的对话,以为她有“自杀倾向”,一时冲动送给她的。劝她当写手,也是为了让她分心,给她找点事情做。
那时的他应该也没认出星雨。因为星雨提出两人合作写稿,一开始他不同意。如果知道合作的人是鱼藏,他肯定不会拒绝。
西园雅集请客、之后又送键盘又送电脑,可以解释为钟小磊失约的补偿,也可以解释为星雨的工作总结和故事大纲打动了他。写小说的人未必能写出好小说,但都知道什么是好题材。认真开始推进也是因为两人在创作上越聊越投机。
正如蓟千城所说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小事业”。
去拉萨旅游是蓟千城提出来的,但这是星雨各种暗示的结果。他肯带她一起去,主要是担心她独自外出又遇到什么想不开的事,又出现“自杀倾向”。他并不知道她就是鱼藏,婚礼上他与白象夫妇各种合影都没有叫上她,就是最好的证明。
罗布林卡之后,他对她越来越好,也很容易解释。
他们已有肌肤之亲。
尽管星雨不要他负责,毕竟是他的第一次,意义不一样。
当然,如果蓟千城已经知道了真相,但他假装不知道,并决定继续陪她演下去,直到坦白的那一天,前面所说的一切,也全部解释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