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天下与地方(第1 / 1页)
大明军队专打称霸天下的强者,对一般弱小没有侵犯,且军纪较好,基本上没有违纪者。因而得到了北方和西域众民族的欢迎,占有了一个较宽的势力范围。
现在的重点是如果管理已经拥有的势力范围,因为此范围与原大明自身的安全相关。
因为在中国,国家的概念存在天下国与诸侯国之区别,所发在管理国家时也必须区分天下国与诸侯国。
原先大禹九州范围内,或汉十三州范围内已经农业化或儒教化,实行一统问题不大,现在加上北方和西域许多没有农业化或儒教化的地方,肯定要考虑管理方式。
秦始皇统一六国,用武力强行统一了天下,在那个时代,也只有采用强力才能一统天下,其统一天下的方法是一种方式。
现在时代发展了,统一天下的方式方法也不能拘束于一种形式,而有多种形式。在多种形式中,应选择较好的形式。
当时,此崇祯为代表的大明朝庭选择了“同盟”的形式。
中国古代有同盟形式的先列,北方和西域许多部落也实际上以同盟的形式存在发展。现在要作的是由小同盟扩展到天下大同盟。对于南方农业区域,需要重点注意的是排除极端专制的思维,恢复古时部落原始共事的同盟思维。
古时的人由习惯主导办事的方式,到明末,社会发展了几千年,继续由习惯主导社会事务就有点不合适了。再说几千年的社会,也出现了许多习惯,对习惯也要有所选择。选择习惯的方式,以建立规则或法律的方式较好。
大明朝庭在选择建立“中华同盟”之时也建立了天条,地条,人条等规则。
天条是天下必须尊守的条文,没有商量的余地,考虑到天条也要有个宣传理解的过程,个别内容给出了一个理解范围,在范围内可以出现多种理解。
天条,地条等规则,实质上是君主立宪的一种形式,当时世界还没有出现立宪的形式,英国革命还没有暴发,已暴发的荷兰革命是奥兰治亲王、荷兰最高执政官联合荷兰资产阶级反西班牙的战斗,也还是君主专制的形式。东方的明朝也不宜说什么君主立宪。
天条,地条则适合当时的天下,南方的中国人信天,尊天,北方人也信天,就是西域的回回教,信真主的同时,也信天。简单易懂的十字条天,适应当时天下大多数人的心里,也能做到天下人人都了解,就是没有文化,没有知识的人也能记住天条十字,就象汉初时了解约法三章样,许多人都能了解。
十字天条,看起来简单,实质上包含有国人的地位方面的国体问题。
古代人不知什么国体问题,最关注的是自己的利益。十字天条有限制奴隶主和贵族杀奴隶的内容,但没有明确提出四民平等的概念。
崇祯在当时的条件下,主要是建立平民或奴隶的最低存在阵线,有了阵线,才存在逐渐解放的问题,如果没有最低地位,不存在阵线,一切都等于零。
零的突破是当时的重中之重,奴隶和平民由在社会上没有力量,发展到在社会存在的一个最差的力量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完成突破的条件就是人身权,财产权,自我意志权。
中国南方,在周朝时,由原先的部落原始族民或国人直接转化成为农民的,农民虽然艰苦,但也有人身自由,有财产权,只是有皇帝后,不断被征服。
现在利用北方和西域的众奴隶求生存,求解放的心愿,联同南方的汉人平民也一同乘上解放之车,走向解放之道。
一个社会,最低贱的奴隶平民的解放,与最有文化的群体对文化的发展贡献,是一个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面。奴隶平民的解放需要天条内容的基础,文化发展需人哲人拥有创造性的独立思维。
国体是一类重要观念,国体也需要政体的形式来保障和巩固,地条是相当于政体的形式。
地条的内容是:天人合一,尧舜之道,社稷为重,圣贤之说,人之五常。
天人合一是一种提法的文字,当时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尊重天条原则,二是尊重自然规律,三是适应当时形势,与大明联合,共同生存。其内容虽然有点滴模糊,相当于总纲,涉及面广也有必要。
当时各加盟国和地区都能接受天条,也是倾向于大明的地区或国度,愿意与大明联盟。自然规律是无法改变的,北方人和西域人尊重规律也就顺其自然了。
尧舜之道,也和天人合一样,是一个汉语表达的文字,其实质是按民族最好的时期管理社会,选择贤与能,把当令国家治理得最好。
把自己国家治理好,谁不愿意,选贤与能也支持,即使是贪官也可说成贤能。
尧舜之道,是一种政府组织的方式,汉人也许有许多理解。
社稷为重,涉及人类知识的重点内容,也可以说涉及人类知识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重点内容。稷代表生产,包括生产能力和生产方式,社是社会组织方式。
社稷与后世的生产方式是决定的因素,生产力决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相关。
当时众人理解为搞好生产,管理好社会,大家也支持。
圣贤之说,在汉人区域很有市场,其他民族也说得过去,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智慧人物,也有自己的圣贤,并不与各自的民族相冲突,只是强调圣贤之说,使其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崇祯新朝把圣贤之说,解释为人类知识,或把所有已成定论的人类知识都当做圣贤之说。对人类知识当做开放式的不断增加的知识体系,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说教。人类知识的体系的划分将越来越精细。
人之五常,在汉人区域或儒教区域自然有原先的理解,在北方和西域则解释为,生活中的必须尊守的道理和原则。
人之五常就是生活之道,也是为人之道,人之五常原先的内容也是人类知识的财富,最大的问题是执行不下,或是有人只是口头上五常,实际干的是另一套。
实施五常,需要有经济的基础,必须在搞好经济的基础上,才能谈五常问题,发展五常的内容和研究实施五常的条件也是重要的发展内容。
天条和地条在当时大明的势力范围内都没有太大的抵触情绪,都是能执行的内容,北方和西域还把其内容的翻译时,选择了较好的调词汇和做出的好的一面的解释,更能得到众人之心。
地条可以有适当的变更,五条中那一条有所变化,必须公开其内容,大明朝庭对各加盟国和地方省区,只是与原先的内容不相冲突,是大至相近的内容,就会同意,不做干涉。
理顺了理念问题后,一些社会存在也就必须适出适当的调整。
当时必须处理好的最主要关系是大明朝庭现各加盟国或地方省府的关系。
朝庭与地方的关系必须平衡,也就是说该归朝庭的权力归朝庭,否则就可能出现一盘散沙,出现分裂局面。该归地方的权力也必须归地方,统卡过死,会让地方上牺牲过大,不利于发展,也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到底那些权力应归地方,那些权力应归朝庭,则是朝庭与地方的协商一致结果。
总的来说,有些权力明显的必须归朝庭,则必须收归朝庭,象统一的外交权,军事权力,市场秩序维护权。
有一些权力应该归地方,朝庭不能统卡得太死,如一些地方上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问题。
在明显的归朝庭的权力与明显的归地方的权力之间,有些内容即可归朝庭,也可归地方,则需要长期的事实演化,逐渐达到一个平衡,该归朝庭的归朝庭,该归地方的归地方。这种平衡由众人协商,习惯发展到法律固定。
有些内容,有时归朝庭较好,有时又归地方较好,则可根据时势做出相应的调整。权力调整需要依据固定的程序,按章程办事。
崇祯做为开创者,拥有一定的权威,有些事,在开始时,也必须有人给出章程。
最初,崇祯确定军事上,天下所有军队由大明朝庭统管,统一编制,统一行动。地方上可以拥有治安力量,和刑事警察力量。
天下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各国或各省之间不得设卡重复收税。
全面的知识内容。圣贤之说。
社稷为重。全面的社稷,科技先导。